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第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计划,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学技术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的建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