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第四章 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考录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彝族语言文字水平考试。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