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五条有效生产烟草制品,应当依法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烟草制品。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