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本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后,发文通知有关机关,并将名单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其中需要报请上级批准的,待批准后再公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