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在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得破坏遗址的环境风貌,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危及文物安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