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经费第十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财力设立遗址保护基金。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遗址保护捐款、赞助。遗址保护基金和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用于遗址的保护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