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乱收费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