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文化经营者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批准可以成立群众性的经营者协会组织,在各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作用。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