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