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完善城乡运动场所和其它体育设施,促进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各民族公民体质。

自治县适时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