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州及大理市、洱源县、漾濞彝族自治县的林业、水利、国土、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农业、文化、公安、工商、民政、民族、宗教、旅游、科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苍山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3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