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招标、拍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未经变更登记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回频率,对出让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