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自治州自治机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