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第六章 朝鲜族教育研究与交流第四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州自治机关应重视朝鲜族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教育学会的建设,建立一支专、兼职研究人员相结合的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