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师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州、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朝鲜族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校长、校级后备干部和骨干教师进修提高,或到先进学校挂职锻炼。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