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十三条已修改城市集中供热实行特许经营,供热经营权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取得供热经营权的供热企业,应当向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西安市供热经营许可证》。已经从事供热经营的供热企业,应当向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申请,经审核后,领取《西安市供热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