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建设第六条已修改省,市、州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发布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用邮的原则,将邮政业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邮政运输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地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农村地区邮政设施建设规划纳入乡镇、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本地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