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是指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而安装的曲轴箱强制通风、机动车排气净化、燃油和燃气蒸发控制等装置;(二)新能源机动车,是指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