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延缓报废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