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装卸、储存、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喷淋、围挡、遮盖、密闭等有效防止扬尘的措施;运输时,必须使用密闭装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者泄漏。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