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不得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