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权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凭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办理车辆牌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营运手续。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