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权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达标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参与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