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家畜家禽屠宰检疫条例/第二章 屠宰厂点第十二条已废止屠宰厂、点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防疫卫生要求,屠宰加工应当严格实行卫生消毒制度,保证畜禽产品不受污染。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