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第三章 邮电通信的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已废止供电部门对邮电通信机房应当按重要用户优先安排供电,邮电部门必须设置自备备用电源,确保通信用电不间断。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