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第十六条已修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