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第二章 联系代表和组织代表活动第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应当组织代表对拟审议的会议议案进行视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