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海上旅游交通安全特别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依法成立的海上旅游经营行业组织可以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