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海上旅游交通安全特别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港航、旅游、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海上旅游发展需要,编制海上旅游码头(设施)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