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内的民族关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平等权利,同时教育他们履行应尽的义务。充分调动各民族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