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办好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