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积极发展畜牧业,建立健全技术指导、品种改良、动物防检疫、饲料加工、产品运销等服务体系,支持和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及个人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