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