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章 预防与治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余泥排放场所和施工工地,应当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余泥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