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对模范执行和维护本条例有显著成绩,或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中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