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七章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意见,但是不影响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