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六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行政复议机关对本机关已经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撤销并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