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海域使用权除依法申请取得外,有条件的应当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确定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或者拍卖,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招标或者拍卖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