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第十七条有效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海域使用审批权限,由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用海,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