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第三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第三十六条有效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或者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