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在城镇的七周岁以下儿童,居住在农村的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均应按本条例规定接受计划免疫。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