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重视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普及科学知识,开拓科技市场,加快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工作,科技投入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自治州积极办好各类研究机构,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自治机关对科学研究、技术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