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市、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