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公安消防、人防、地震、气象、卫生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审查或者统一审查,所需费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