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

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必要时可以举行记者招待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