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建设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质量安全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工程使用的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在工程应用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