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四十五条有效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7日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