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热区资源优势和边境口岸区位优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