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财政设立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

国家扶持自治县的各项专用资金和临时性民族补助专款,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或者顶替正常经费。

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