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六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